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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一批分数含安徽四川

2026-09-07

2023年招生录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陆续公布,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一批的录取数据今天整理好了。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该校在安徽、四川、内蒙古等省份的详细分数线,包括文科和理科各专业的最低分和最高分情况。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一批分数含安徽四川

江西师范大学2023本科一批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安徽文科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最低分537最高分540,安徽文科城乡规划(五年)城乡规划(五年)专业最低分540最高分542,安徽文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最低分547最高分559。以下是高考大数据李玉坤老师整理的江西师范大学2023本科一批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安徽本科一批文科马克思主义理论537540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城乡规划(五年)540542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547559安徽本科一批文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541541安徽本科一批文科俄语(俄英双语)538544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法学545550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法语(法英双语)542546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工商管理(财税管理)539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工商管理(大数据营销)539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工商管理(组织人事管理)539545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公共事业管理(师范类)539539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539544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544544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类)548554安徽本科一批文科行政管理540545安徽本科一批文科行政管理(数字治理)538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会计学550550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建筑学(五年)543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金融学543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经济学544544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548548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旅游管理(数智健康文旅)539539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日语(日英双语)539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社会工作538543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547548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策划与管理)539539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小学教育(师范类)545545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548548安徽本科一批文科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540545安徽本科一批文科学前教育(师范类)541541安徽本科一批文科英语(师范类)546547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城乡规划(五年)543543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90490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540540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39558安徽本科一批理科法学557557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工程管理492492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工商管理(财税管理)487487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公共事业管理(师范类)532532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537543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501554安徽本科一批理科会计学549555安徽本科一批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4570安徽本科一批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554556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建筑学(五年)547547安徽本科一批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类)543543安徽本科一批理科金融学505540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经济学546546安徽本科一批理科旅游管理(数智健康文旅)511511安徽本科一批理科人工智能536552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生物工程549549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生物科学(师范类)496558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生物制药491491安徽本科一批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30553安徽本科一批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559559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统计学498549安徽本科一批理科物理学(师范类)551558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小学教育(师范类)482554安徽本科一批理科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501551安徽本科一批理科英语(师范类)558558内蒙古本科一批文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513513内蒙古本科一批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类)526526内蒙古本科一批理科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483483内蒙古本科一批理科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436436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城乡规划(五年)547552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551551四川本科一批文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545545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法学55555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法语(法英双语)548548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工商管理(大数据营销)544544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工商管理(组织人事管理)549549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公共事业管理(师范类)551551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549549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545550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类)557572四川本科一批文科行政管理54454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行政管理(数字治理)545545四川本科一批文科会计学55755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建筑学(五年)544544四川本科一批文科金融学547559四川本科一批文科经济学54754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558558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日语(日英双语)54554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社会工作548548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554555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策划与管理)547547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小学教育(师范类)548555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556556四川本科一批文科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548549四川本科一批文科学前教育(师范类)548548四川本科一批文科英语(师范类)550561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城乡规划(五年)52752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大数据管理与应用527529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53853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52852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29536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法学532532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工商管理(大数据营销)52852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工商管理(组织人事管理)535535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公共事业管理(师范类)529529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527530四川本科一批理科行政管理52852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530579四川本科一批理科会计学531531四川本科一批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32547四川本科一批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565565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建筑学(五年)527527四川本科一批理科金融学529540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经济学529530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旅游管理(数智健康文旅)529529四川本科一批理科人工智能53553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生物工程529533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生物科学(师范类)528573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生物制药529529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32533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575581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统计学527530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策划与管理)535535四川本科一批理科物理学(师范类)56857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小学教育(师范类)563563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心理学类(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532535四川本科一批理科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548548四川本科一批理科学前教育(师范类)527527四川本科一批理科英语(师范类)575580

以上数据是梦马内容库根据江西师范大学2023分数线汇总整理的本科一批专业和分数线数据,提醒同学们单独看往年分数是不准确的。要根据2024一分一段表科学换算分数和位次,并根据报考人数、专业计划变动等因素采取冲稳保策略合理预估当年的专业分数。

黄淮学院智能制造工程2023年各省份录取分数

黄淮学院智能制造工程2023年各省份录取分数

黄淮学院2023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河南理科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最低分482最高分492,甘肃理科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最低分390最高分406,浙江综合改革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最低分533最高分540。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黄淮学院2023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河南本科理科智能制造工程482492甘肃本科理科智能制造工程390406浙江本科综合改革智能制造工程533540四川本科理科智能制造工程478484山西本科理科智能制造工程400411

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服务年限及待遇

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服务年限及待遇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8.公费(免费)师范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说课成绩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①《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②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3.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4.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二)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岗位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的人员),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25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第一会议室(西昌市什字街57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说课证。(1)未毕业的2023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3年应届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学科《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三)说课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育、劳动技术岗位使用小学四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历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八年级上期教材;其余岗位使用高中二年级上期教材;幼儿园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禁止携带电子产品。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签约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西昌市二小阶梯教室。(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时间:6月1日,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录聘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再次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80472(市教体局)0834-3204506(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中小学)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幼儿园)3.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4月24日

2024年宿迁教资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024年宿迁教资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城区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区域内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认定区域内户籍;

2.在我区认定区域内居住,并持有我区认定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4.驻我区认定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区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6月21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2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月2日: 幼儿园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7月3日: 小学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7月4日: 初中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石坡岸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往西200米,从南门进入)。

(三)体检

体检时间:7月5日-7月12日上午7:30-10:30

体检项目及费用: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60元/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50元/人,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理,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体检须知:所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当日,请确保空腹、体温正常,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附件3下载,双面打印,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栏内容,贴好与网报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报到时,请主动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怀孕等特殊生理状况,女性避开经期进行体检。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当场上交体检医院,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区教育局。体检合格者,体检结论不再另行通知;需要进行复检者及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告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请各位申请人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sqsc.gov.cn/)“公告公示栏目”栏。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有关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告公示栏目”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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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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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宿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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