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英语专业报考数据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这所学校英语专业在各省招收的分数线有高有低,具体能考多少分被录取要看你所在省份和文理分科。今天小编把所有省份的录取分数都整理成表,最低分最高分、批次科类全部包含。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景德镇学院2023英语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江苏历史英语英语专业最低分514最高分517,江西文科英语英语专业最低分507.97最高分515.98,江西理科英语英语专业最低分477.91最高分492.92。以下是景德镇学院2023英语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江苏普通批历史英语514517江西普通批文科英语507.97515.98江西普通批理科英语477.91492.92湖北普通批历史英语483484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
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服务年限及待遇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8.公费(免费)师范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说课成绩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①《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②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3.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4.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二)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岗位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的人员),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25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第一会议室(西昌市什字街57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说课证。(1)未毕业的2023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3年应届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学科《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三)说课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育、劳动技术岗位使用小学四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历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八年级上期教材;其余岗位使用高中二年级上期教材;幼儿园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禁止携带电子产品。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签约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西昌市二小阶梯教室。(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时间:6月1日,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录聘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再次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80472(市教体局)0834-3204506(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中小学)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幼儿园)3.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4月24日